一點說明:我不以分節方式複述完整的內部推理,只給一個簡要概述——本段是敘事開篇,翻譯時先按原段落一一切分,保留講敘人插話的口吻與口語節奏,賽跑打賭部分的對白用簡潔的現代漢語直陳,典故性詞彙(金路易、白蘭地、黑刺李、蕎麥、蕪菁)按實物平譯,不作增飾。譯文如下:
親愛的孩子們,這個故事聽上去像是假的,可它確確實實是真的,因為把它講給我的祖父,每回講到這裡,總要得意地說:“它一定是真的,我的孩子,不然誰也沒法把它講出來。”故事是這樣的。收蕎麥的時節,一個星期日的早晨,蕎麥正開著花,太陽在天上明晃晃地照著,東風暖洋洋地吹過留著麥茬的田野,雲雀在空中歌唱,蜜蜂在蕎麥花間嗡嗡飛舞,人們都穿著星期日的盛裝去做禮拜,萬物都很快活,刺蝟也很快活。
不過這會兒,刺蝟正叉著手站在自家門口,享受著清晨的微風,慢悠悠地自哼著一支小調——既不比刺蝟們在神聖的星期日早晨慣常唱的歌好,也不比它們差。他這樣半高不低地哼著,忽然想到:趁妻子給孩子們洗洗涮涮、擦乾身子的工夫,他不妨到地裡去走一趟,看看他的蕪菁長得怎麼樣了。其實蕪菁地就挨在他家屋邊,他和家人一向吃它們,因此他把它們看成了自家的東西。說幹就幹。刺蝟隨手關上家門,沿著小路向地里走去。他離家還沒多遠,正要繞過長在地頭外的那叢黑刺李、進到蕪菁地裡去,就看見了野兔——野兔出門辦的也是同一件事,就是去查看他的白菜。刺蝟一見野兔,就友好地道了聲早安。可是野兔,在他那一套里算是個體面的紳士,又傲慢得嚇人,不但沒有回刺蝟的禮,反而擺出一副極其輕蔑的神氣對他說:“你這麼一大早的,怎麼跑到地裡來亂轉?”“我在散步,”刺蝟說。“散步!”野兔笑了,“我看,你的腿本可以派上更好的用場。”這句話把刺蝟氣壞了,因為別的他都能忍受,唯獨受不了別人攻擊他的腿——只因它們天生就是彎的。於是刺蝟對野兔說:“聽你的意思,你那兩條腿能辦到的事,比我這兩條腿多。”“我正是這麼想的,”野兔說。“這可以當場驗證,”刺蝟說,“我打賭,要是我們賽跑,我一定能跑到你前頭。”“真可笑!就憑你那兩條短腿!”野兔說,“不過我倒願意奉陪,只要你這麼異想天開。我們賭什麼?”“一枚金路易和一瓶白蘭地,”刺蝟說。“一言為定,”野兔說,“握個手,然後我們不妨這就開始。”“不忙,”刺蝟說,“用不著這麼急!我還空著肚子,先回家吃點早飯。半個鐘頭後我再到這兒來。”
於是刺蝟告辭了,因為野兔對此十分滿意。走在路上,刺蝟暗自想道:"野兔仗著自己腿長,可我要想個法子贏他。他也許是個了不起的人物,可他其實是個大傻瓜,他說的話得讓他付出代價。"刺蝟回到家裡,便對妻子說:"老婆,快快打扮一下,你得跟我到地裡去。""這是要幹什麼呀?"他的妻子問。"我跟野兔打了個賭,賭注是一個路易金幣和一瓶白蘭地。我要跟他賽跑,你得在場作證。""天哪,當家的,"妻子叫了起來,"你是不是瘋了,你是不是完全失去理智了?你怎麼會想要跟野兔賽跑呢?""住嘴,女人,"刺蝟說,"那是我的事。別去議論男人該管的事。快去,打扮好了跟我走。"刺蝟的妻子有什麼辦法呢?不管她願不願意,她都只好聽丈夫的話。
兩人一起上路之後,刺蝟對妻子說:"現在你好好聽我說。你看,我們就把這條長田壟當作賽跑的跑道。野兔跑一條壟溝,我跑另一條,我們從田頭起跑。你現在要做的,就是站在下面這條壟溝里,等野兔從你對面跑到壟溝盡頭時,你就衝他喊一聲:'我已經到啦!'"
於是他們來到地裡,刺蝟給妻子指了指她的位置,然後自己沿著地壟走去。等他走到地頭,兔子已經等在那兒了。「我們開始吧?」兔子說。「當然,」刺蝟說。「那就一起跑。」說著,各自站到了自己的壟溝里。兔子數道:「一、二、三,跑!」便旋風般地朝地的另一頭衝去。刺蝟卻只跑了大約三步,就彎腰伏在壟溝里,安安靜靜地待在原地不動。於是,當兔子以全速衝到地的那一頭時,刺蝟的妻子迎著他喊道:「我已經到啦!」兔子大吃一驚,著實納悶了好一陣,他只當是刺蝟本人在衝他喊叫,因為刺蝟的妻子看上去跟她的丈夫一模一樣。兔子心裡想:「這可不算數,」便喊道:「得再跑一遍,重來一次。」他又一次旋風般地跑了起來,快得像在飛似的。可刺蝟的妻子仍舊安安靜靜地待在自己的位置上。等兔子跑到地頭,刺蝟本人衝他喊道:「我已經到啦。」兔子氣得七竅生煙,喊道:「得再跑一遍,非得重來一次不可。」「行啊,」刺蝟回答,「你願意跑多少遍,我就奉陪多少遍。」於是兔子又跑了七十三趟,刺蝟每次都頂住了他,而每當兔子跑到地頭或者地尾,不是刺蝟就是他的妻子,總會喊道:「我已經到啦。」
可是到了第七十四趟,兔子再也跑不到頭了。他倒在田地中央,鮮血從嘴裡湧出來,當場斃命。刺蝟取回了他贏來的路易金幣和那瓶白蘭地,把妻子從壟溝里叫出來,兩口子歡天喜地地一道回了家——他們要是還沒死的話,如今還住在那兒呢。
刺蝟就是這樣在布克斯特胡德荒野上逼著兔子跟他賽跑,一直跑到兔子喪命,從那以後,再沒有一隻兔子願意跟布克斯特胡德的刺蝟賽跑。
這個故事的寓意,第一是:不論一個人多麼了不起,都不該取笑地位不如自己的人,哪怕他不過是隻刺蝟。第二是:一個人娶妻的時候,應當娶一個與自己門當戶對、長得跟自己一模一樣的妻子。所以,誰要是隻刺蝟,就得確保他的妻子也是隻刺蝟,諸如此類。
據《格林童話》瑪格麗特·亨特英譯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187 篇「The Hare and the Hedgehog」(德文原題 Der Hase und der Igel)譯寫(英文原書為公有領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譯本;書中歌謠按意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