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軍醫,自以為醫術已經精通,便在世上四處遊走。他們來到一家客店,打算在此過夜。店主問他們從哪裡來,要到哪裡去。他們回答:“我們正在世上四處雲遊,施展我們的手藝。”“那好,就露一手給我瞧瞧,看看你們都有什麼本事,”店主說。於是第一個軍醫說,他要把自己的手剁下來,第二天一早再接回去;第二個說,他要把自己的心掏出來,第二天一早再放回去;第三個說,他要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,第二天一早再治好。“你們要是能做到這些,”店主說,“那可真是學得到家了。”他們隨身帶著一種藥膏,用它在身上一抹,割開的地方就能長在一起,裝藥膏的小瓶子他們總是帶在身邊。於是他們照自己說的那樣,把手、心和眼睛從身上割了下來,一起放在一個盤子里,交給了店主。店主又把盤子交給一個女僕,讓她放進櫃子里,好好看管。可這姑娘私下裡有個相好,是個當兵的。等到店主、三個軍醫和店裡所有的人都睡熟以後,那士兵來了,說要吃點東西。姑娘打開櫃子,拿些食物給他,因為一心只顧著 him,忘了把櫃子門再關上。她挨著情人在桌邊坐下,兩人有說有笑地閑扯起來。她正坐在那裡心滿意足,一點也沒想到會出什麼禍事,一隻貓悄悄溜了進來,發現櫃子開著,便叼起三個軍醫的手、心和眼睛,跑掉了。士兵吃完了東西,姑娘收拾碗筷,要去關櫃子,卻發現店主交給她看管的那個盤子已經空了。她嚇了一跳,對情人說:“哎呀,我這苦命的姑娘可怎麼辦好?手沒了,心和眼睛也沒了,明天早上可怎麼交待?”“別發愁,”他說,“我來幫你脫這個難。外面絞架上吊著個賊,我去把他的手剁下來。是哪隻手?”“右手。”姑娘遞給他一把快刀,他就去把那可憐的罪人的右手砍了下來,帶回來給她。隨後他又抓住那隻貓,剜出它的眼睛,如今就只差一顆心了。“你家不是剛宰過豬嗎,地窖里不是有宰好的豬嗎?”他說。“是啊,”姑娘說。“那就好,”士兵說著,下樓去取了一顆豬心。姑娘把三樣東西一起擺回盤子里,放進櫃子;等情人和她告別之後,她便悄悄上床睡了。

第二天早晨,三個隨軍外科醫生起床後,讓那姑娘把盛著手、心臟和眼睛的盤子端來。她便從碗櫥里端了出來。第一個把小偷的手接上,抹上他的藥膏,那隻手立刻就與他的胳膊長在了一起。第二個拿起貓的眼睛,裝進自己的眼眶裡。第三個把豬的心臟牢牢地安在自己原來放心臟的地方。店主站在一旁,讚歎他們的手藝,說他從未見過這樣的事,要為他們大肆宣揚,把他們推薦給每一個人。隨後他們付了賬,繼續趕路。

上路之後,裝了豬心的那個人根本不肯跟他們待在一起,但凡有個牆角,他就跑到那兒去,像豬一樣用鼻子在地上拱。另外兩人想拽住他的衣襬把他拉回來,卻無濟於事;他掙脫開來,專往最髒的地方跑。第二個人的舉動也很古怪;他揉著眼睛,對他們說:“夥計們,怎麼回事?我什麼也看不見了。你們誰來領著我,好讓我別摔著。”就這樣,他們艱難地走到傍晚,來到另一家客棧。他們一同走進酒館,角落的一張桌子旁坐著一個富人,正在數錢。裝了小偷之手的那個人圍著他轉來轉去,胳膊兩次猛地動了一下,最後趁那陌生人扭過頭去,一把抓向那堆錢,從中抓了一把。其中一個看見了,說道:“夥計,你在幹什麼?你可不能偷,真丟人!”“哎,”他說,“可我有什麼辦法?我的手直抽搐,不管我願意不願意,都得抓東西。”

隨後他們躺下睡覺,屋裡漆黑一片,誰也看不見自己的手。突然,裝了貓眼的那個人醒了過來,叫醒另外兩人,說:“兄弟們,快抬頭看,你們瞧見那些白老鼠在四處跑嗎?”兩人坐起身來,卻什麼也沒看見。於是他說:“我們的狀況不對勁,屬於我們的東西沒有換回來。我們得回去找店主,他騙了我們。”於是第二天一早他們回去了,告訴店主他們沒有換回屬於自己的東西:第一個人得了一隻小偷的手,第二個人得了貓的眼睛,第三個人得了豬的心臟。店主說這得怪那個姑娘,正要把她叫來,可她看到那三人走來,早已從後門跑了出去,再也沒有回來。於是那三人說,他必須給他們一大筆錢,否則他們就放火燒了他的房子。他交出了手頭所有的錢,又湊上能弄到的一切,三人帶著錢走了。這筆錢夠他們花上一輩子,但他們寧願換回自己原本的器官。

據《格林童話》瑪格麗特·亨特英譯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118 篇「The Three Army-Surgeons」(德文原題 Die drei Feldscherer)譯寫(英文原書為公有領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譯本;書中歌謠按意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