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里很懶,雖然他每天除了把山羊趕去吃草之外,再沒有別的事可做,可一天的活兒幹完往家走時,他還是要唉聲嘆氣。“這擔子可真夠重的,”他說,“一年又一年,天天就這樣把一隻羊趕到地裡去,一直忙到深秋,真是件熬人的差事!要是能躺下睡覺倒也罷了,可不行,你得睜著眼睛,免得它碰傷了小樹,或者從籬笆縫裡鑽進菜園,或者乾脆跑得沒影兒。這樣人哪能有清閑,哪能過安穩日子?”他坐下來,靜下心來思量,盤算著怎麼才能把這副擔子從肩上卸下來。想了半天也沒想出個所以然,忽然間,彷彿他眼上的鱗片脫落了下來。“我知道該怎麼辦了,”他叫道,“我要娶胖特里娜,她也有一隻山羊,可以讓她把我的羊一塊兒趕出去,往後我就用不著操這份心了。”
於是哈里站起身,拖著他那雙疲乏的腿,徑直穿過街道——路也就這麼遠——來到胖特里娜父母住的地方,替他們勤勞賢淑的女兒求親。她的父母沒多想。“物以類聚,”他們心想,便答應了。
胖特里娜就這樣成了哈里的妻子,從此把兩隻山羊一起趕出門去。哈里過得舒坦極了,他身上壓根兒沒有需要靠歇息才能緩過來的活兒,除了他自己那份懶。他如今只是偶爾陪她出去一趟,還說:“我出去,不過是為了事後更能享受清閑,不然人對清閑就全沒感覺了。”
可胖特里娜的懶一點也不比他差。“親愛的哈里,”有一天她說,“既然根本沒必要,何必把日子過得這麼辛苦,把我們大好青春里最美好的年華都白白糟蹋掉呢?那兩隻山羊每天早上咩咩直叫,吵得我們睡不成最香甜的覺,不如把它們送給鄰居,鄰居拿一箱蜜蜂跟我們換。我們把蜂箱放在房子後面有太陽的地方,就再也不用為它操心了。蜜蜂不需要人照料,也不用趕到地裡去;它們自己飛出去,又自己找路回家,一點也不會給人添麻煩,就把蜂蜜採回來了。”“你這話說得像個明白女人,”哈里回答,“我們就照你說的辦,一刻也不耽擱;再說,蜂蜜比羊奶更好吃,也更養人,還能存放得更久。”
鄰居很樂意用一箱蜜蜂換走了那兩隻山羊。蜜蜂從清早飛進飛出,一直到傍晚,從不知道疲倦,把蜂箱裡裝滿了頂好的蜂蜜,到了秋天,哈里能從裡面滿滿地舀出一整瓦罐來。
她們把罐子擱在一塊釘在臥室牆上的木板上;又怕罐子被人偷走,或者讓老鼠找著了,特里娜便扛進一根結實的榛木棍,放在自己床邊,這樣不必多餘地起身,一伸手就能夠到,好把那些不請自來的客人趕走。懶漢哈利不到中午不肯離床。“早起的人,”他說,“會白白耗掉自己的家產。”
一天早晨,他還在大白天里躺在羽毛褥子堆中,長長的一覺睡夠了,正歇著,他對妻子說:“女人就愛吃甜的,你老是揹著我偷偷嘗蜂蜜;趁你還沒把它們全吃光,我們最好拿它去換一隻鵝和一隻小鵝。”“可是,”特里娜回答,“得先有個孩子來照看它們才行!難道要我為這些小鵝操心,把渾身的力氣都白費在它們身上嗎?”“你以為,”哈利說,“那小傢伙會去放鵝?如今的孩子早就不聽話了,他們由著性子來,因為自以為比父母更聰明,就像那個被派去牽牛、半路卻去攆三隻黑鳥的小夥子。”“哦,”特里娜回答,“這小子要是不照我說的做,准沒好果子吃!我會抄起棍子,把他的皮肉抽上數不清的數目。瞧著,哈利,”她越說越起勁,一把抓起那根本來用來趕老鼠的棍子,“瞧,我就是這樣收拾他!”她掄起手臂就打,不巧卻打中了床頭上的蜜罐。蜜罐撞在牆上,碎成幾片,上好的蜂蜜嘩啦啦流了一地。“鵝和小鵝都在那兒了,”哈利說,“用不著誰照看。不過蜜罐沒砸在我頭上,真是萬幸。我們完全有理由對自己的命滿意了。”接著他看見其中一片碎片上還沾著些蜂蜜,便伸手去夠,快快活活地說:“剩下的,老婆,我們照樣有滋有味地吃掉;受了這場驚嚇,我們再歇一會兒。就算晚點起身又有什麼關係,一天總歸是夠長的。”“是啊,”特里娜回答,“一天總能在該結束的時候走到頭。你知道嗎,蝸牛有一回被請去赴婚禮,動身上路,結果趕到時人家已經在給孩子做洗禮了。它在屋子前面從籬笆上翻了過去,說:‘快也沒有用。’”
據《格林童話》瑪格麗特·亨特英譯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164 篇「Lazy Harry」(德文原題 Der faule Heinz)譯寫(英文原書為公有領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譯本;書中歌謠按意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