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有個年輕人去當了兵,作戰很勇敢,槍林彈雨中總是衝在最前面。仗打的那些年一切都順順利利,可到和平簽訂的時候,他被遣散了,上尉說他愛去哪兒就去哪兒。他的父母都已過世,他再也沒有家,便去找他的哥哥們,懇求他們收留他,供養他到再次開戰為止。然而哥哥們心腸冷硬,說:「我們要你有什麼用?你對我們毫無用處;自己去謀生吧。」士兵剩下的只有一杆槍,他把它扛在肩上,便出門闖蕩去了。他來到一片廣闊的荒原,那裡除了圍成一圈的幾棵樹,什麼也看不見;他悲傷地在樹下坐下來,開始思量自己的命運。「我沒有錢,」他想,「除了打仗,我沒學過任何手藝,如今他們締結了和平,再也不要我了;所以我看得出來,非餓死不可。」忽然他聽見一陣窸窣聲,回頭一看,面前站著一個陌生人,穿著一件綠衣裳,看上去氣派十足,卻長著一雙醜陋的分趾蹄。那人說:「你缺什麼我已經知道了;金銀和財產,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,無論你打算怎麼花都隨你,不過我得先知道你是不是無所畏懼,免得我白白把錢給你。」「士兵和害怕——這兩樣東西怎麼能夠相提並論?」他回答,「你儘可以考驗我。」「那好,」那人說,「回頭看看。」士兵轉過身,看見一隻大熊正吼叫著朝他撲來。「嗬!」士兵喊道,「我倒要給你撓撓鼻子,叫你很快就對咆哮沒了興致。」說著他瞄準那熊,一槍打穿了它的口鼻;那熊倒在地上,再也沒動彈。「我看得很清楚,」陌生人說,「你並不缺少勇氣,可是還有一個條件,你必須履行。」士兵十分清楚站在自己身邊的是誰,便回答說:「只要它不危及我的靈魂得救,」——「如果危及,我就不幹。」「這得你自己留心,」綠衣人說,「接下來的七年裡,你不許洗澡,不許梳鬍鬚和頭髮,不許剪指甲,也不許念一句天主經。我會給你一件上衣和一件斗篷,在這七年裡你必須穿著它們。如果你在這七年裡死去,你就歸我;如果你還活著,你就自由了,而且往後一輩子都很富有。」士兵想到自己眼下所處的絕境,況且他曾經那麼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,便決定這次也冒一回險,答應了這些條件。魔鬼脫下他的綠衣裳,遞給士兵,說:「你只要把這件衣裳穿在身上,把手伸進口袋,總會發現裡面裝滿了錢。」接著他剝下熊皮,說:「這便是你的斗篷,也是你的床,你要睡在它上面,不許睡別的床,而且因為你這身衣裳,人們要叫你熊皮。」說完,魔鬼就不見了。
士兵穿上那件外套,立刻把手伸進口袋,發現那件事果然是真的。於是他披上熊皮,出門走進世間,自得其樂,凡是對自己有益、於錢財有害的事,無一不做。頭一年,他的模樣還勉強看得過去;到了第二年,他便開始像個怪物了。頭髮幾乎蓋住了整張臉,鬍子像一塊粗氈,手指長出了爪子,臉上積滿汙垢,簡直能在上面撒下水芹種子,准能發芽長出來。誰見了他都掉頭就跑;可是他到處都給窮人錢,讓他們為他祈禱,好讓他在七年之內不死,而且他付錢又爽快,因此總能找到落腳之處。第四年,他走進一家客店,店主不肯收留他,連馬廄里也不給他地方睡,因為怕馬匹受驚。可是熊皮人把手伸進口袋,掏出一把杜卡特金幣,店主便被他說服了,給了他一間偏屋裡的房間。不過熊皮人被要求答應不讓人看見,以免這家客店落下壞名聲。
傍晚,熊皮人獨自坐著,打心底裡盼著七年早點過去,這時他聽見隔壁房間裡傳來一陣高聲的哀哭。他心腸軟,便推開門,看見一個老人痛哭流涕,不住地絞著雙手。熊皮人走上前去,那人卻跳起身來,想從他身邊逃走。最後那人聽出熊皮人的聲音是人的聲音,才任由他勸說;熊皮人說了些好話,終於讓那老人說出了傷心的緣由。他的財產一點點敗光了,他和女兒們要捱餓,他窮得付不出客店錢,眼看就要被關進監獄。「如果你的煩惱只是這些,」熊皮人說,「我有的是錢。」他叫人把店主叫來,替老人付了錢,又往那可憐老人的口袋裡塞了一隻裝滿金幣的錢袋。
老人看到自己擺脫了一切煩惱,感激之情不知怎樣表達才夠。"跟我來吧,"他對熊皮人說,"我的女兒們個個都是絕色美人,你挑一個做妻子吧。她要是聽說你為我做的一切,是不會拒絕你的。你看上去確實有點古怪,不過她很快就會把你收拾得體體面面的。"熊皮人聽了很高興,便跟著去了。大女兒一見他,被他的臉嚇得尖聲大叫,拔腿就跑。二女兒站著沒動,從頭到腳打量了他一番,然後說:"我怎麼能接受一個已經沒有人形的丈夫呢?從前到這兒來的那頭颳了毛的熊,冒充成一個人,倒還討我喜歡得多,因為它至少穿著驃騎兵的軍服,戴著手套。倘若只是丑一點,我還能慢慢習慣。"小女兒卻說:"親愛的父親,那一定是位好人,才能幫您擺脫困境;既然您答應用一個女兒來酬謝他,您的諾言就必須遵守。"可惜熊皮人的臉滿是汙垢和毛髮,不然她們就會看出他聽到這番話時有多麼歡喜。他從手指上取下一枚戒指,掰成兩半,一半給了她,另一半自己留下。不過他在她那一半上寫了自己的名字,在自己那一半上寫了她的名字,懇請她把那一半小心保管。隨後他告辭說:"我還得在外漂泊三年,三年期滿我若沒有回來,你便是自由的了,因為那時我已經死了。但請你向上帝祈禱,保佑我活著。"
那可憐的未婚妻一身縞素,一想起未來的夫婿,眼淚就湧了出來。姐妹們給她的只有輕蔑和嘲弄。"當心啊,"大姐說,"你要是把手伸給他,他會把爪子嵌進去的。""留神!"二姐說,"熊最愛甜食,他要是看上了你,會把你整個吞下去的。""你得事事順著他的心意,"大姐又開口道,"不然他就要咆哮。""不過婚禮一定很熱鬧,因為熊跳起舞來可不賴。"新娘默不作聲,不讓自己被她們惹惱。熊皮人卻在世上四處遊歷,走到哪裡,力所能及就做些好事,並且慷慨施捨窮人,好讓他們為他祈禱。
終於,七年的最後一天到來了,他再次來到荒原,坐在那圈樹木底下。沒過多久,風呼嘯而起,魔鬼站在他面前,怒氣衝衝地看著他;接著他把熊皮人的舊外套扔給他,討回自己那件綠衣裳。"還不到那一步,"熊皮人答道,"你得先把我洗乾淨。"不管魔鬼願不願意,他都只得去打水來,給熊皮人洗澡,替他梳頭,給他剪指甲。這之後,他看上去就像個英俊的士兵,比從前任何時候都漂亮得多。
魔鬼走後,熊皮人心裡輕鬆多了。他走進城裡,穿上一件華美的天鵝絨外套,坐上一輛由四匹白馬拉著的馬車,來到了他未婚妻的家。沒有人認出他來,父親把他當成一位顯赫的將軍,領他進了女兒們坐著的房間。他只好坐到兩個年長的女兒中間,她們給他斟酒,把最好的肉遞給他,心想世上再沒有見過這麼英俊的男人了。然而新娘穿著黑衣坐在他對面,始終沒有抬起眼睛,也沒有說一句話。最後他問父親,是否願意把一個女兒嫁給他為妻,兩個年長的女兒立刻跳起來,跑進自己的臥室去換上華麗的衣裙,因為她們都以為自己就是被選中的那一個。等他單獨和新娘在一起時,這個陌生人便拿出自己那半隻戒指,把它扔進一杯酒里,隔著桌子遞給她。她接過酒,可是喝完之後,發現那半隻戒指躺在杯底,心就怦怦地跳了起來。她取出另外半隻——那半隻她用一根絲帶穿著掛在脖子上——把兩半合到一起,看見它們嚴絲合縫。他說:“我就是與你訂婚的未婚夫,你從前見到的那個熊皮人;不過託上帝的恩典,我又重新獲得了人的形體,也再次變得乾乾淨淨了。”他走到她跟前,抱住她,吻了她一下。這時兩個姐姐盛裝回來,見那位英俊的男子竟歸了最小的妹妹,又聽說他就是熊皮人,便怒氣衝衝地跑了出去。她們一個投井自盡,另一個在樹上吊死了。傍晚,有人敲門,新郎打開門一看,是穿著綠外套的魔鬼,他說:“你瞧,如今我用你的一隻靈魂換來了兩隻!”
據《格林童話》瑪格麗特·亨特英譯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101 篇「Bearskin」(德文原題 Der Bärenhäuter)譯寫(英文原書為公有領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譯本;書中歌謠按意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