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有一次,一隻老鼠、一隻鳥和一根香腸結成了夥伴,同住一個家,彼此相處得又和美又快活,家當也一天天多得驚人。鳥兒的活計是每天飛進樹林,銜回柴來。老鼠負責挑水、生火、擺桌子,香腸則管做飯。
日子過得太愜意的人,總惦記著要弄點新鮮事。有一天,鳥兒在路上遇見另一隻鳥,便把自己的好日子講給它聽,還大大地誇耀了一番。可是那隻鳥卻說它是個可憐的傻瓜,白白賣力氣,說家裡那兩位才過得舒服呢。因為老鼠生好了火、挑完了水,就躲進自己的小屋裡歇著,直到有人叫她出來擺桌子;香腸呢,守在鍋邊,盯著鍋里的食物煮得怎樣,等快到開飯的時候,自己在湯里或菜里打上一兩個滾,菜便算是抹了黃油、撒了鹽,妥妥當當了。鳥兒回到家,放下柴捆,大家就坐下吃飯;吃完飯,一覺睡到第二天大天亮。那日子可真叫美。
第二天,鳥兒受了那隻鳥的挑唆,再也不肯進樹林了,說自己當奴才當夠了,被他們兩個耍弄了這麼久,這回說什麼也得換換,另想個法子來安排。老鼠和香腸儘管苦苦哀求,鳥兒還是一意孤行,說非得試一試不可。他們就抽籤決定,結果香腸抽中了去運柴,老鼠當廚子,鳥兒去挑水。
結果怎樣呢?小香腸出門朝樹林走去,小鳥兒生起火來,老鼠守在鍋邊獨自等著,直等小香腸回來,把第二天的柴火也帶回來。可是小香腸在路上耽擱得太久了,兩人都覺得事情不妙,鳥兒便飛到半空中去迎它。可沒飛出多遠,它在路上遇見一條狗——那狗撲向可憐的香腸,把它當作理所應得的獵物,一口叼住吞下肚去。鳥兒責備狗明火執仗地搶劫,可說什麼也沒用,狗說它在香腸身上搜出了偽造的書信,憑這一條,香腸的命就該歸它。
鳥兒傷心地銜起柴來,飛回家去,把所見所聞說了一遍。他們兩個聽了十分難過,但還是商定盡力而為,繼續在一起過。於是鳥兒去擺桌子,老鼠動手做菜,她想照香腸往常的樣子,跳進鍋里去,在菜蔬中打滾、爬動,把菜拌勻;可是還沒等她爬到菜中間,就被攔住了,一身毛皮和性命都斷送在這番嘗試里。
鳥兒回來取午飯時,廚子不見了。鳥兒又急又慌,把柴火扔得到處都是,一邊叫喊一邊尋找,可哪裡找得到廚子!由於它粗心大意,柴火竟燒了起來,火勢蔓延,釀成一場大火。鳥兒趕忙去打水救火,水桶從它爪子間滑脫,掉進了井裡,它也跟著摔了下去,再也爬不上來,就這樣淹死在井中。
據《格林童話》瑪格麗特·亨特英譯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23 篇「The Mouse, the Bird, and the Sausage」(德文原題 Von dem Mäuschen, Vögelchen und der Bratwurst)譯寫(英文原書為公有領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譯本;書中歌謠按意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