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有一個國王和一個王后,他們生活得很幸福,生了十二個孩子,可是全都是男孩。於是國王對妻子說:"如果你這第十三個孩子生下來是個女孩,那十二個男孩就得死,這樣她的財產才會豐厚,整個王國也就歸她一個人所有。"他還命人做了十二口棺材,裡面已經填滿了刨花,每一口裡都放著給死人用的小枕頭,他叫人把棺材搬進一間上了鎖的房間裡,然後把鑰匙交給王后,吩咐她不要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。

母親卻整天坐在那裡唉聲嘆氣,直到最小的兒子——他總是守在她身邊,她照《聖經》給他起名叫本傑明——對她說:"親愛的媽媽,你為什麼這樣傷心?""最親愛的孩子,"她回答說,"我不能告訴你。"可是他纏著不肯罷休,直到她走去打開了那間房門,讓他看了那十二口裝滿刨花的棺材。於是她說:"我最親愛的本傑明,你父親叫人做了這些棺材,給你和你的十一個哥哥用,因為我若生下一個女孩,你們全都要被殺掉,埋在這棺材裡。"她說這話時哭了起來,兒子安慰她說:"別哭,親愛的媽媽,我們會救自己,離開這裡。"可是她說:"你和你十一個哥哥到森林裡去,讓一個人一直坐在能找到的最高的一棵樹上守望,望著城堡里這邊的塔樓。如果我生個小兒子,我就掛起一面白旗,那時你們就可以斗膽回來;如果我生個女兒,我就升起一面紅旗,那時你們要儘快遠走高飛,願善良的上帝保護你們。每天夜裡我都會起來為你們祈禱——冬天祈禱你們能在火邊取暖,夏天祈禱你們不會熱得昏倒。"

母親祝福過她的兒子們之後,他們便到森林裡去了。他們輪流守望,坐在最高的橡樹上,望著城堡的塔樓。十一天過去,輪到本傑明守望時,他看見升起了一面旗。可是那不是白旗,而是血紅的旗子,宣告他們全都要死。哥哥們聽了非常憤怒,說:"難道我們都要為了一個女孩送命嗎?我們發誓要報仇!——無論在哪裡遇見女孩,都要讓她的鮮血流淌。"

於是他們向森林更深處走去,在森林正中最幽暗的地方,他們發現了一座被人施過魔法的小屋,空蕩蕩地立在那裡。他們便說:“我們就住在這兒。便雅憫,你年紀最小、身子最弱,就留在家裡看家,我們幾個出去找吃的。”隨後他們進到森林裡,打來野兔、鹿、鳥兒和鴿子,凡是可以吃的東西;這些都帶回來交給便雅憫,由他替大家收拾料理,好讓他們填飽肚子。他們在小屋裡一同住了十年,這十年在他們看來一點也不漫長。

他們的母親王后當年生下的那個小女兒,如今已經長大成人;她心地善良,容貌美麗,額頭上有一顆金色的星星。有一回,正趕上大洗衣服的日子,她在衣物里看見了十二件男人的襯衫,便問母親:“這十二件襯衫是誰的呀?它們對父親來說實在太小了。”王后心情沉重地回答:“親愛的孩子,這些是你十二個哥哥的。”姑娘說:“我的十二個哥哥在哪裡?我怎麼從來沒有聽人說起過他們?”她回答:“只有上帝知道他們在哪裡,他們在人世間四處漂泊。”於是她領著姑娘,為她打開了那間屋子,讓她看了那十二口棺材,裡面鋪著刨花,還有墊頭的枕頭。“這些棺材,”她說,“是給你那些哥哥們準備的,可是在你出生之前,他們就悄悄地離開了。”接著她把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講給女兒聽。姑娘便說:“親愛的母親,別哭了,我要去找我的哥哥們。”

於是她帶上那十二件襯衫出了門,徑直走進了那片大森林。她走了一整天,傍晚時分來到了那座被施過魔法的小屋前。她走進屋裡,看見一個少年,少年問她:“你從哪裡來?要到哪裡去?”他見她如此美麗,又穿著王室的服飾,額頭上還有顆星星,不禁十分驚訝。她回答說:“我是國王的女兒,正在尋找我的十二個哥哥,哪怕一直走到天邊,我也要找到他們。”她還把屬於他們的那十二件襯衫拿給他看。便雅憫一看便認出她是自己的姐姐,說:“我是便雅憫,你最小的哥哥。”她喜極而泣,便雅憫也哭了,兩人飽含深情地親吻、擁抱。可是隨後他說:“親愛的姐姐,還有一件為難的事。我們曾經約定,凡是遇見的姑娘都要處死,因為我們當初正是因為一個女孩才被迫離開了自己的王國。”她說:“如果這樣能夠救我的十二個哥哥,我甘願赴死。”

“不,”他回答說,“你不能死。你先坐到這隻大木桶下面躲起來,等我十一個哥哥回來,我很快就能和他們商量妥當。”

於是她便留在家裡,同本傑明作伴,幫他料理家務。十一個兄弟進到森林裡,打來野味,獵來鹿,捉來鳥和林鴿,好有食物吃;小妹妹和本傑明則負責把它們收拾停當。她拾來燒飯用的柴火,採來當菜吃的草葉,把鍋架在火上,好讓十一個兄弟每次回來時飯菜都是現成的。她還把小屋收拾得井井有條,在小床上鋪上潔白乾淨的床單;兄弟們總是心滿意足,同她和和睦睦地過日子。

有一天,在家的兩個人備下了一桌豐盛的宴席,等大家聚到一起,便坐下吃吃喝喝,滿心歡喜。不過,那座被施了魔法的房子還有一個小花園,園裡長著十二朵百合花——百合花也叫作“學生”。她想讓哥哥們高興,就把這十二朵花都摘了下來,打算吃飯時一人送上一朵。可就在她摘下花的那一刻,十二個兄弟變成了十二隻烏鴉,飛過森林而去,房子和花園也一同消失了。這下那可憐的姑娘獨自一人留在荒野的森林裡;她四下張望,只見身旁站著一個老婦人,對她說道:“孩子,你這是幹了什麼呀?你為什麼不留下那十二朵白花繼續長著呢?它們是你的兄弟啊,如今被永遠變成烏鴉了。”姑娘哭著說:“難道沒有辦法救他們了嗎?”“沒有,”那女人說,“全世界只有這一個辦法,而且它太難了,你是辦不到的:你得七年不說話,不許開口,也不許笑;哪怕你只吐出一個字,而離七年還差一個時辰,一切也就前功盡棄,你的兄弟們就會因為那一個字而喪命。”

姑娘心中暗想:"我確信我一定能救出我的哥哥們。"於是她走進森林,找了一棵高樹,坐在上面紡線,既不說話,也不笑。恰巧有一位國王正在森林中打獵,他有一條大灰狗,跑到姑娘坐著的那棵樹前,圍著樹又蹦又跳,嗚嗚叫著,朝她吠個不停。隨後國王走來,看見了那位美麗的公主,額上長著一顆金星,他為她的美貌傾倒,便開口問她願不願意做他的妻子。她沒有作聲,只是微微點了點頭。於是他自己爬上樹,把她抱下來,扶上馬,帶她回了家。婚禮辦得極其隆重,一片歡騰,可是新娘既不說話,也不微笑。他們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幾年之後,國王的母親——一個惡毒的女人——開始在國王面前誹謗年輕的王后,對他說:"你帶回來的不過是個要飯的窮丫頭。誰知道她背地裡幹些什麼褻瀆神明的勾當!就算她是個啞巴,不會說話,至少也該笑一笑;而不肯笑的人,心裡一定有鬼。"起初國王並不相信,可是那老婦人沒完沒了地嘮叨,給她安上了那麼多罪名,最後國王終於被說服,判了她死刑。

於是庭院裡燃起熊熊大火,要把她燒死;國王站在樓上的窗前,淚眼汪汪地望著,因為他仍然深愛著她。當她被牢牢綁在火刑柱上,火舌用紅紅的舌頭舔著她的衣服時,七年的最後一刻到了。這時空中傳來一陣撲稜稜的聲響,十二隻烏鴉朝這裡飛來,向下一沖,剛一落地,就變成了她的十二個哥哥——正是她救出來的那些哥哥。他們把火堆衝散,撲滅了火焰,救出親愛的妹妹,親吻她,擁抱她。如今她敢開口說話了,便告訴國王她為何一直沉默不語,為何從不發笑。國王聽說她是清白的,非常高興,一家人和和睦睦地生活在一起,直到去世。那個惡毒的繼母被帶到法官面前,被塞進一隻裝滿沸油和毒蛇的木桶裡,落得慘死的下場。

據《格林童話》瑪格麗特·亨特英譯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9 篇「The Twelve Brothers」(德文原題 Die zwölf Brüder)譯寫(英文原書為公有領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譯本;書中歌謠按意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