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有個農夫,有的是錢,也有的是地,可是無論他多富有,幸福里總還缺少一樣——他沒有孩子。他常和別的農夫一道進城,人們便取笑他,問他為什麼沒有孩子。後來他惱了,回到家說:"我一定要有個孩子,哪怕生個刺蝟也行。"不久,他的妻子果真生下一個孩子,上半身是刺蝟,下半身卻是個男孩。妻子一見這孩子,嚇壞了,說道:"瞧,你給我們招來晦氣了。"男人說:"如今可怎麼辦呢?這孩子總得受洗,可是我們沒法給他找到一個教父。"女人說:"除了叫他漢斯刺蝟,我們也沒法給他起別的名字了。"
他受洗的時候,牧師說:“他身上的刺太扎人,沒法睡普通的床。”於是在爐子後面鋪了一小堆乾草,把刺蝟漢斯放在上面。他的母親也沒法給他餵奶,因為他會用刺把她扎傷。他就這樣在爐子後面躺了八年。他的父親厭透了他,心想:“他要是死了就好了!”可他並沒有死,仍舊躺在那裡。
有一天,鎮上逢集,農夫準備去趕集,便問妻子要他帶些什麼回來。“帶一點肉和兩個白麵包回來,家裡要用。”她說。他又去問女僕,女僕想要一雙拖鞋和一雙帶花紋的長筒襪。最後他又問:“那你想要什麼,我的小刺蝟漢斯?”“親愛的爸爸,”他說,“請給我帶一把風笛吧。”
父親回到家,把買給妻子的東西交給她——肉和白麵包,又把拖鞋和帶花紋的長筒襪給了女僕,最後走到爐子後面,把風笛交給了刺蝟漢斯。刺蝟漢斯拿到風笛後說:“親愛的爸爸,請你去鐵匠鋪給公雞釘上蹄鐵,然後我就騎著它遠走高飛,再也不回來了。”父親一聽滿心歡喜,心想總算可以擺脫他了,就替公雞釘好了蹄鐵。等一切弄好,刺蝟漢斯騎上公雞便走了,還帶上了豬和驢子,打算養在森林裡。
到了森林,他讓公雞馱著他飛上一棵高高的大樹。他在樹上坐了很多很多年,照看他的驢子和豬,直到牲口群變得很大很大,而他的父親對他一無所知。他坐在樹上的時候,一直吹奏風笛,奏出的音樂非常動聽。
一次,有位國王路過此地,他迷了路,聽到了這音樂。他十分驚奇,派僕人四處察看,看這音樂是從哪裡來的。僕人四下張望,只看見一隻小動物高高地坐在樹上,看上去像是一隻公雞,公雞上坐著一隻刺蝟,音樂正是它奏出來的。國王便吩咐僕人去問他為什麼坐在那裡,又問他是否認得通往自己王國的路。刺蝟漢斯從樹上下來,說只要國王立下字據,答應把他一回到王宮、在王宮院子裡第一個遇見的東西給他,他就給國王指路。國王心想:“這很容易答應,刺蝟漢斯什麼都不懂,我可以隨便寫。”於是國王拿起筆和墨水寫了些什麼。寫完之後,刺蝟漢斯給他指了路,國王便安然回到了家。
他的女兒老遠看見他,欣喜萬分,跑上前迎接他,親吻了他。這時國王想起了刺蝟漢斯,就把經過告訴了女兒:他被迫許諾,一回到王宮,第一個遇見的東西就要給一隻非常奇特的動物——它騎在一隻公雞身上,把公雞當馬使喚,還能奏出美妙的音樂;可他本該寫明把東西給他,卻寫成了不給他。公主聽了很高興,說他做得對,因為她絕不會跟著刺蝟漢斯走的。
刺蝟漢斯呢,照管著他的驢和豬,整天樂呵呵的,坐在樹上吹他的風笛。
又有一天,另一位國王帶著隨從和信使路過這裡,他也迷了路,因為森林太大,不知道該怎麼回到自己的王國去。他也從遠處聽見了那美妙的樂聲,便問信使那是什麼,讓他去看看。信使走到樹下,看見公雞蹲在樹頂上,刺蝟漢斯騎在公雞背上。信使問他,在那上面幹什麼?“我在看管我的驢和豬呀;你們有什麼事?”信使說他們迷了路,回不到自己的王國,問他能不能給他們指路。於是刺蝟漢斯帶著公雞下了樹,告訴那位年邁的國王,他願意給他指路,條件是把他王宮前最先遇到的東西送給他。國王說:“好。”並給刺蝟漢斯寫下字據,答應把那樣東西給他。寫完之後,刺蝟漢斯便騎著公雞在前面引路,為他指明方向,國王於是平安回到了自己的王國。他一進院子,眾人便一片歡騰。他只有一個獨生女兒,長得非常美麗;她跑出來迎接,摟住他的脖子,見老父親回來了,歡喜得不得了。她問他到底跑到哪兒去了,去了這麼久。於是他告訴她,自己怎樣迷了路,差一點就回不來了;他穿過一片大森林的時候,有一個半是刺蝟半是人的怪物,跨坐在一隻公雞上,坐在高高的樹上奏樂,是那東西給他指了路,幫他走了出來;作為回報,他答應把王宮院子裡最先遇到的東西送給它,而那樣東西正是她——想到這裡,他現在心裡很不好受。可她聽了卻說,為了愛她的父親,只要漢斯來接,她就心甘情願跟他走。
刺蝟漢斯呢,照看著他的豬,豬繁衍起來,越生越多,多得整個森林都塞滿了。於是刺蝟漢斯決定不再住在森林裡,便帶信給父親,讓他把村裡的豬圈全騰空,因為他要趕著一大群豬回來,誰想殺就儘管殺。父親聽了很發愁,因為他一直以為刺蝟漢斯早就死了。可刺蝟漢斯騎上公雞,把豬趕在前面進了村子,下令開始宰殺。哈!那宰殺聲、砍剁聲,兩英里外都聽得見!事畢,刺蝟漢斯說:“父親,請再讓鐵匠給公雞釘一次掌,然後我就騎著它走,這輩子再也不回來了。”於是父親叫人給公雞重新釘了掌,心裡很高興,因為刺蝟漢斯再也不會回來了。
刺蝟漢斯騎著公雞來到了第一個王國。那裡的國王曾下令,凡有騎著公雞而來、身邊帶著風笛的人,人人都要用長矛刺他、用刀砍他、用劍扎他,不許他進宮。因此,當刺蝟漢斯騎到那裡時,眾人一齊舉著長矛向他逼近,他卻一鞭催動公雞,公雞便馱著他飛過城門,落在國王窗前。漢斯高聲喊道,國王必須兌現所許下的諾言,否則他就要取走國王和公主兩人的性命。國王於是開始好言勸說自己的女兒,懇求她跟漢斯走,好救下她自己的性命和她父親的性命。公主便換上一身白衣,父親給了她一輛六匹馬拉的馬車,還有體面的侍從,以及黃金和財寶。她坐進馬車,讓刺蝟漢斯帶著公雞和風笛坐在她身旁,隨後眾人道別,馬車便出發走了。國王心想,自己恐怕再也見不到女兒了。然而他想錯了,因為離城還有一小段路時,刺蝟漢斯便脫去了她漂亮的衣裳,用他那身刺蝟皮把她扎得渾身是血。"這就是你虛情假意的報應,"他說,"你走吧,我不要你!"說罷就把她趕回了家去,她從此終生蒙羞。
刺蝟漢斯卻仍舊帶著風笛,騎著公雞繼續前行,去到了第二個國王的領地,也就是他先前曾指過路的那一位。這位國王早已安排妥當,只要有貌似刺蝟漢斯的人前來,眾人便須持槍敬禮,護送他安全通行,高呼萬歲,並把他一路領進王宮。
可王公主一見他,卻嚇壞了,因為他那模樣實在太古怪。不過她轉念一想,自己主意已定,不能反悔,因為她已經向父親許下了諾言。於是她接納了漢賽刺蝟,與他成了婚,還得陪他坐到王家的餐桌旁,她在他身邊坐下,兩人一同吃喝。到了夜晚,該歇息了,她怕他那一身尖刺,他便告訴她不要害怕,說什麼也不會傷害她;他又叮囑老國王,讓他派四個人守在房門口,生起一堆大火,等他進房就要上床時,他會從刺蝟皮里爬出來,把皮放在床邊,那幾個人要飛快地跑過去,把皮扔進火里,守在火邊直到它燒盡。鐘敲十一點的時候,他走進房中,脫下刺蝟皮,扔在床邊。那些人隨即趕來,一把取走,扔進火里;火把皮燒盡之後,他便得了脫解,以人形躺在床上,只是渾身烏黑,好像被火烤過似的。國王派人召來御醫,用名貴的藥膏給他清洗、塗抹,他的皮膚便白了回來,成了一個俊秀的年輕男子。王公主見了滿心歡喜,第二天一早,兩人歡歡喜喜地起身,吃喝了一番,婚禮這才正式補辦,漢賽刺蝟從年邁的國王手中接過了這個王國。
又過了幾年,他帶著妻子回到父親那裡,說自己就是他的兒子。父親卻不信,說自己沒有兒子,從前只生過一個,生下來一身尖刺,像只刺蝟,後來離家闖蕩去了。漢賽這才說明了自己的身份,老父親欣喜萬分,隨他一同去了他的王國。
我的故事講完啦, 一路跑到了小奧古斯特的家。
據《格林童話》瑪格麗特·亨特英譯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108 篇「Hans the Hedgehog」(德文原題 Hans mein Igel)譯寫(英文原書為公有領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譯本;書中歌謠按意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