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有個士兵,忠心耿耿地為國王效力多年;可戰爭一結束,他便再也無法服役,因為在戰場上落下了滿身傷痕。國王對他說:「你可以回家去了,我不再需要你,也不會再給你分文,因為只有替我做事的人才配拿餉銀。」士兵不知該如何謀生,滿心愁苦地離開了;他整整走了一天,直到傍晚才走進一片森林。天黑下來時,他看見一點燈光,便朝它走去,來到一座住著巫婆的房子前。「求你給我一夜的住處,再給點吃的喝的吧,」他對她說,「不然我要餓死了。」「哦呵!」她答道,「誰會給一個逃跑的士兵什麼東西呢?不過我發發慈悲,收留你,只要你肯按我的意思做事。」「你想讓我做什麼?」士兵問。「明天替我把花園四周都翻挖一遍。」士兵答應了,第二天拼盡全力幹活,可到傍晚也沒能幹完。「我看得很清楚,」巫婆說,「你今天干不動了,那我就再留你一夜;作為報酬,你明天得替我劈好一擔柴,劈得碎碎的。」士兵花了一整天做這件事;傍晚時,巫婆又提議他再住一夜。「明天,你只要替我幹一件極輕鬆的活兒。我房子後面有一口乾涸的老井,我的燈火掉進去了,它發出藍光,永遠不滅,你替我把它撈上來。」第二天,老太婆把他帶到井邊,讓他坐進筐里放了下去。他找到了那盞藍燈,便打手勢讓她把他拉上去。她確實把他拉了上去;可等他快到井沿時,她伸下手來,想把藍燈從他手裡奪走。「不行,」他說,看穿了她的惡毒用心,「你不讓我雙腳踏踏實實站在地上,我就不把燈交給你。」巫婆勃然大怒,又把他放回井裡,逕自走了。

那個可憐的士兵毫髮無傷地落在潮溼的地面上,藍燈仍在燃燒,可這對他又有什麼用呢?他看得很清楚,自己難逃一死。他悶悶不樂地坐了一會兒,忽然伸手摸了摸口袋,摸到了自己的菸斗——裡面還裝著半斗菸絲。“這便是我最後的樂子了。”他想,於是掏出菸斗,湊到藍燈上點著,抽了起來。煙霧在洞穴里繞了一圈,忽然,一個黑色小矮人出現在他面前,說道:“老爺,您有什麼吩咐?”“我有什麼吩咐要給你?”士兵驚訝地回答。“你吩咐我做什麼,我都得照辦。”小人說。“很好,”士兵說,“那麼,第一件,先幫我從這口井裡出去。”小人拉住他的手,領著他穿過一條地下通道,不過他沒有忘記帶上那盞藍燈。路上,矮人把女巫蒐羅來藏在洞里的財寶一一指給他看,士兵便儘可能多地拿走金子。到了地面上,他對小人說:“現在你去把那個老巫婆綁起來,押到法官面前。”沒過多久,她便悽聲尖叫著,騎在一隻野公貓身上像風一樣疾馳而過;又沒過多久,小人也回來了。“全辦妥了,”他說,“女巫已經吊在絞架上了。老爺還有什麼吩咐?”矮人問。“眼下沒有了,”士兵回答,“你可以回家去,只是我一叫你,你要立刻趕到。”“只要你在藍燈上點著菸斗,我就會立刻出現在你面前。”說完,他便從士兵眼前消失了。

士兵回到了他來時的那座城鎮。他住進最好的客棧,定做了一身漂亮衣裳,然後吩咐店主儘可能把房間佈置得體面些。房間收拾停當,士兵住了進去,便召喚那個黑色小矮人,說:“我忠心耿耿為國王效力,他卻把我遣散,任由我捱餓,現在我要報仇。”“要我做什麼?”小人問。“夜深時,等國王的女兒睡下,你把她帶到這兒來,讓她在睡夢中給我當下人幹活。”小矮人說:“這對我來說是件容易的事,可對你卻很危險,一旦被人發現,你會吃不了兜著走。”十二點的鐘聲剛敲過,門猛地開了,小矮人把公主抱了進來。“哈,你來啦!”士兵喊道,“馬上幹活去!拿掃帚來,把房間掃乾淨。”她掃完之後,他命令她到自己的椅子跟前來,然後伸出雙腳說:“給我把靴子脫下來。”接著又把靴子扔到她臉上,叫她再撿起來,擦乾淨、擦亮。然而她對他的一切吩咐都毫不反抗,默默地照做,眼睛半閉著。第一聲雞叫時,小矮人把她送回王宮,放回她自己的床上。

第二天早晨公主起床後,去見她的父親,告訴他她做了一個非常奇怪的夢。“我像閃電一樣被帶著穿過街道,”她說,“被帶進一個士兵的房間,我不得不像僕人一樣服侍他,打掃他的房間,擦拭他的靴子,做各種下賤的活兒。那不過是個夢,可我卻累得彷彿真的把這一切都做過了似的。”“這夢也許是真的,”國王說,“我給你出個主意。把你的口袋裝滿豌豆,在上面戳一個小洞,這樣你要是再被帶走,豌豆就會掉下來,在街上留下痕跡。”但是國王沒有看見,那小矮人當時就站在他身旁,把這番話全聽去了。夜裡,睡著的公主再次被帶著穿過街道時,豌豆確實從她口袋裡掉出來了一些,可是並沒有留下痕跡,因為那個狡猾的小矮人在此之前已經把豌豆撒遍了每一條街。於是公主再一次被迫像僕人一樣幹活,直到雞叫。

第二天早晨,國王派出手下人去尋找痕跡,可是全然白費,因為每條街上都坐著窮人家的孩子,在撿豌豆,還說:“昨晚一定是下了一場豌豆雨。”“我們得另想辦法,”國王說,“你上床睡覺時別脫鞋子,等你從被帶去的那個地方回來之前,把其中一隻藏在那裡,我自有辦法找到它。”那個黑小矮人聽到了這個計謀,夜裡那士兵又命他去帶來公主時,便把這事告訴了他,還說他也想不出什麼對策來破解這一計謀,要是那隻鞋子在士兵的屋裡被發現,他就要大禍臨頭了。“照我說的做,”那士兵回答。於是這第三個夜裡,公主又不得不像僕人一樣幹活,不過在她離開之前,她把一隻鞋藏在了床底下。

第二天早晨,國王派人搜遍全城,尋找他女兒的鞋子。鞋子在士兵那裡找到了,而士兵本人——他聽從侏儒的勸告,已經出了城門——很快也被抓了回來,投入監獄。他在逃跑時把最值錢的東西都忘了,藍光和金子一樣也沒帶,口袋裡只有一枚杜卡特金幣。這時他身戴鎖鏈,站在牢房的窗口,恰好望見一個夥伴從外面經過。士兵敲了敲玻璃窗,等那人走近,便對他說:“勞你駕,去把我落在旅店裡的那個小包袱取來,我給你一枚杜卡特金幣做酬勞。”他的夥伴跑去旅店,把他要的東西取了回來。士兵剛一獨自一人,就點起菸斗,喚來了黑侏儒。“別怕,”侏儒對他的主人說,“他們把你帶到哪裡去,你就去哪裡,隨他們怎麼處置都行,只要把藍光帶在身邊就好。”第二天士兵受了審判,儘管他什麼壞事也沒幹,法官還是判了他死刑。當他被押出去行刑時,他向國王提出了最後一個請求。“是什麼?”國王問。“讓我在去刑場的路上再抽一斗煙。”“你可以抽三斗,”國王答道,“但別以為我會饒你一命。”於是士兵掏出菸斗,就著藍光點著。幾縷青煙剛剛升起,侏儒便出現在他面前,手裡拿著一根小棍,說道:“主人有何吩咐?”“把那個假公濟私的法官和他手下的警官打倒在地,那個待我如此刻薄的國王也別放過。”侏儒隨即如閃電般撲向他們,東沖西撞,凡是被他的棍子碰到的人,立刻倒在地上,再也不敢動彈。國王嚇壞了,他向士兵苦苦求饒,只求能保住性命,便把自己的王國讓給了他,還把公主許配給他為妻。

據《格林童話》瑪格麗特·亨特英譯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116 篇「The Blue Light」(德文原題 Das blaue Licht)譯寫(英文原書為公有領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譯本;書中歌謠按意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