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有一個父親,把三個兒子叫到面前,給了第一個一隻公雞,第二個一把鐮刀,第三個一隻貓。他說:「我已經老了,死期將至,想在離世之前替你們打算打算。我沒有錢,眼下給你們的東西看起來也不值什麼,但一切全看你們能不能聰明地利用它。只管去找一個這些東西還不為人知的國度,你們的富貴就有了。」

父親死後,老大帶著他的公雞上路了,可是他走到哪裡,公雞都已經為人所知;在城裡,他老遠就看見它蹲在鐘樓上,隨著風轉動;在鄉下,他聽見不止一隻在啼叫;誰也不會對這畜生感到半點稀奇,看樣子他是靠它發不了財了。

不過,終於有一天,他來到一座島嶼,那裡的人對公雞一無所知,甚至連怎樣劃分時間都不懂。他們當然知道什麼時候是早晨、什麼時候是傍晚,可是在夜裡——倘若他們沒有一覺睡過去的話——他們當中沒有一個人知道怎樣辨出時辰。

「瞧!」他說,「多麼神氣的畜生!它頭上長著一頂紅寶石般的雞冠,腿上戴著馬刺,就像一位騎士;夜裡它在固定的時辰要叫你三次,等它叫過最後一遍,太陽很快就升起來了。可要是它在大白天啼叫,那就要留神了,天色准要變了。」

那地方的人聽了十分歡喜,整整一夜都沒睡,津津有味地聽著公雞在兩點、四點、六點響亮而清晰地報時。他們問這畜生賣不賣,要價多少。老大回答說:「大約一頭驢子能馱得動的那麼多金子。」「這樣珍貴的畜生,這價錢也太微不足道了!」他們異口同聲地喊道,很痛快地付給了他所要的價錢。

他帶著財寶回到家中,兩個兄弟都吃了一驚,老二說:「好,我也要出門去,看看能不能把我的鐮刀也賣個好價錢。」可看起來並不樂觀,因為無論他走到哪裡都能碰見僱工,肩上都跟他一樣扛著鐮刀。

不過,終於有一天,他湊巧來到一座島嶼,那裡的人對鐮刀一無所知。那裡穀子熟了的時候,他們就把大炮拉到田裡,把穀子轟倒。這可實在是沒準頭的事:許多人一炮打過了頭,還有一些打中了穀穗而不是谷稈,把穗子打得飛散,糟蹋掉許多;而且還不止這些,那聲響震耳欲聾。於是這個人動手割了起來,又輕快又利落,驚得當地人張大了嘴巴。他們同意按他的要價買下鐮刀,他牽回一匹馬,馱著他能拿得動的那麼多金子。

這時,第三個兄弟也想把他的貓送到合適的人手裡去。他的遭遇和前兩個一樣;只要他還待在大陸上,就無從下手。每個地方都有貓,而且多得剛出生的小貓崽一般都被淹死在池塘里。

最後,他乘船渡海來到一座島上。走運的是,那裡從來沒有人見過貓,老鼠猖獗到了這樣的地步:不管主人在不在家,它們都在桌子和凳子上跳舞。人們為這場鼠患叫苦連天;連國王自己在王宮裡也不知道該怎麼防備它們;每個角落都有老鼠吱吱亂叫,凡是它們牙齒啃得著的東西都給啃壞了。這時貓開始追捕起來,很快就把兩間屋子清理乾淨了。人們於是懇求國王為全國買下這隻了不起的野獸。國王痛痛快快地付了他們開的價錢——一頭馱滿黃金的騾子——三弟便帶著最大的財寶回了家。

貓在王宮裡盡情拿老鼠取樂,殺死的老鼠多得數不清。最後她越殺越起勁,也越殺越渴,於是停了下來,抬起頭叫道:「喵,喵!」國王和他所有的臣民聽見這聲奇怪的叫聲都嚇壞了,驚恐之下一齊逃出了王宮。國王隨即召集商議,看該怎麼辦才好;最後決定派一個傳令官去見那隻貓,命令她離開王宮,否則就要對她動武。大臣們說:「我們寧可忍受老鼠的騷擾——這場災難我們已經慣了——也不願把性命丟在這樣一個怪物手裡。」於是他們派了一位高貴的青年去問貓「是否願意和平地離開城堡」。可是貓此時正渴得厲害,只回答了一聲:「喵!喵!」那青年卻把這叫聲聽成了「絕不!絕不!」,並將這個答覆帶回給了國王。「那,」大臣們說,「就只有對她動武了。」他們拉來了大炮,王宮很快就燒了起來。火蔓延到貓坐著的那間屋子時,她縱身一躍,安然跳出了窗外;可是圍攻的人不肯罷手,一直把整座王宮轟成平地為止。

據《格林童話》瑪格麗特·亨特英譯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70 篇「The Three Sons of Fortune」(德文原題 Die drei Glückskinder)譯寫(英文原書為公有領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譯本;書中歌謠按意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