童子窃同学者之书,归献其母,母既弗怒,且励以他日当更盗之。子他日果盗衣,母仍励之如前。其子寖长,乃盗人宝货,见获,反翦就刑。母随至刑所,搏胸而哭,其子呼母耳语,遂啮母耳。母哭詈其子曰:「忍哉!」子曰:「吾方盗书时,母能止我,我又焉至于此?」
畏庐曰:教童子无他长,先语以立志,立志在先辨人己之物。
底本:林纾、严培南、严璩译《伊索寓言》(1902),第 85 则,据维基文库(公有领域)转简体。原书各则无题,题目为编者所拟。
童子窃同学者之书,归献其母,母既弗怒,且励以他日当更盗之。子他日果盗衣,母仍励之如前。其子寖长,乃盗人宝货,见获,反翦就刑。母随至刑所,搏胸而哭,其子呼母耳语,遂啮母耳。母哭詈其子曰:「忍哉!」子曰:「吾方盗书时,母能止我,我又焉至于此?」
畏庐曰:教童子无他长,先语以立志,立志在先辨人己之物。
底本:林纾、严培南、严璩译《伊索寓言》(1902),第 85 则,据维基文库(公有领域)转简体。原书各则无题,题目为编者所拟。
📝 本篇白话译文 · 赏析为 AI 辅助整理,待人工校订,仅供学习参考,如有疏漏敬请指正。
【白话译文】 一个孩子偷了同学的书,回家把它献给母亲。母亲不但不生气,还鼓励他以后应当再去偷。孩子后来果然偷了衣服,母亲仍旧像先前那样鼓励他。他的儿子渐渐长大,便去偷人家的珍宝财物,被人抓住,反绑着双手押去受刑。母亲跟着来到刑场,捶着胸膛痛哭。儿子招呼母亲到耳边低语,随即咬住了母亲的耳朵。母亲哭着骂儿子说:「狠心哪!」儿子说:「我当初偷书的时候,母亲要是能阻止我,我又何至于落到这个地步?」
【畏庐评语·白话】 畏庐说:教导孩子没有别的更好的方法,首先要跟他讲要立定志向;而立志的关键,在于先分清楚哪些是别人的东西、哪些是自己的东西。
【寓意】 小恶的滋长往往源于无人制止的纵容。一次姑息便是一次默许,恶习由此层层累积,终至不可收拾;过错的代价,其实在最初尚可挽回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