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有一個國家,人們正為一頭野豬悲嘆不已:它糟蹋莊稼,咬死牲畜,還用獠牙把人開膛破肚。國王懸下重賞,許諾誰能為這片土地除去這頭禍患,就重重賞賜於他;可是那畜生又大又壯,沒有人敢靠近它出沒的森林。最後國王傳下告示:無論是誰,只要能捕獲或殺死那頭野豬,就可以娶他唯一的女兒為妻。

當時國內住著兩兄弟,是一個窮人的兒子。兩人都表示願意承擔這樁危險的差事:哥哥生性狡猾精明,是出於傲氣;弟弟心地淳厚老實,是出於一片善心。國王對他們說:“為了你們更有把握找到那頭畜生,你們必須從森林的兩側進去。”於是哥哥從西邊進去,弟弟從東邊進去。

弟弟走了沒多遠,一個小矮人向他走來。他手裡握著一柄黑色的長矛,說:“我把這柄長矛送給你,因為你的心純潔善良。你可以憑它大膽地去攻擊那頭野豬,它傷不了你一根毫毛。”

他謝過小矮人,把長矛扛上肩頭,毫無畏懼地繼續前行。

沒過多久,他就望見了那頭野獸,它直朝他衝過來;他把長矛迎面刺去,那野豬在盲目的狂怒中衝勢太猛,一頭撞在矛上,心被剖成了兩半。隨後他把這頭怪物扛上肩,帶著它回去見國王。

當他從森林的另一邊走出來時,入口處有一座屋子,人們正在那裡飲酒跳舞、尋歡作樂。他的哥哥已經先進去了,心想那野豬反正也逃不出自己的手心,打算先喝點酒壯壯膽。可當他看見弟弟揹著獵物走出森林時,那顆嫉妒邪惡的心讓他一刻也不得安寧。他朝弟弟喊道:“進來吧,親愛的弟弟,歇一歇,喝杯酒解解乏。”

那年輕人毫無戒心,便走了進去,還把那個善良的小矮人如何贈他長矛、他又是怎樣用這柄長矛殺死野豬的事,一五一十地講給哥哥聽。

哥哥把他留到傍晚,然後兩人一同離去。黑暗中他們走到一條小溪上的橋頭,哥哥讓弟弟先走;等弟弟走到橋中間,哥哥從背後狠狠推了他一把,他摔了下去,當場斃命。哥哥把他的屍體埋在橋下,帶上那頭野豬去獻給國王,謊稱是自己將它殺死;就這樣,他娶到了國王的女兒。弟弟遲遲不歸,他便說:“那野豬一定把他害死了。”人人都相信了這話。

然而世上沒有什麼能在上帝面前永遠隱藏,這樁惡行也終有大白於天下的一天。

許多年後,一個牧羊人趕著羊群過橋,看見橋下的沙地裡躺著一根雪白的小骨頭。他心想這骨頭做個號嘴正合適,便爬下橋去,把它撿起來,用它給自己的號角削了一個號嘴。可是當他頭一回用它吹號時,令他大為驚奇的是,那骨頭竟自動唱起歌來:

"啊,朋友,你吹著我的骨頭! 我長久躺在水邊; 哥哥為了那頭野豬殺了我, 還娶了國王的年輕女兒為妻。"

"多麼奇妙的號角啊!"牧羊人說,"它自己會唱歌!我得把它獻給我的君王國王。"於是他帶著號角來到國王面前,那號角又唱起了它的小曲。國王一聽便全明白了,命人把橋下的地挖開,那被謀害之人的整副屍骨就此重見天日。那壞心的兄弟無法抵賴,被縫進一個麻袋裡溺死了。而那被謀害之人的骸骨,則被安葬在教堂墓園裡一座美麗的墳墓中。

據《格林童話》瑪格麗特·亨特英譯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28 篇「The Singing Bone」(德文原題 Der singende Knochen)譯寫(英文原書為公有領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譯本;書中歌謠按意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