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有個廚娘,名叫格蕾特,腳上穿著帶紅色絨球飾的鞋子。她穿著這雙鞋出門時,總是一會兒轉向這邊,一會兒轉向那邊,心裡想著:“你可真是個漂亮的姑娘!”回到家裡,她滿心歡喜,便要喝上一杯酒;而酒一下肚就勾起食慾,於是她把自己正在做的菜餚中最好的部分都嚐了個遍,直到心滿意足,這才說道:“廚子就該知道飯菜是什麼滋味。”
一天,主人對她說:“格蕾特,今晚有位客人要來,替我把兩隻雞精心準備好。”“我會辦好的,主人,”格蕾特答道。她宰了兩隻雞,燙過毛,拔乾淨,架上烤叉,臨到傍晚便把它們擱在火邊,好讓它們烤起來。雞開始變得金黃,眼看就要熟了,可客人還沒到。於是格蕾特沖主人喊道:“客人要是還不來,我就得把雞從火邊挪開;可它們正當最鮮嫩多汁的時候,要是沒立刻吃掉,那可是罪過,也是丟臉的事。”主人說:“我自己跑去把客人接來。”主人剛一轉身走開,格蕾特便把插著雞的烤叉擱到一邊,心裡想:“老在火邊站著,又熱又渴;誰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才來?趁這工夫,我跑到地窖里去喝一口。”她跑下地窖,倒了一杯酒,說道:“願上帝賜福給你享用,格蕾特,”便痛痛快快喝了一口,接著又暢飲了一大口。
隨後她走回來,把雞重新放到火上,往雞身上澆油汁,興致勃勃地轉動烤叉。可是烤肉的香味實在太誘人了,格蕾特心想:“興許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,總得嘗一嘗才是!”她用手指碰了碰烤雞,說道:“啊!雞肉多香啊!它們沒被立刻吃掉,實在是罪過,也是丟臉的事!”她跑到窗前,想看看主人是否帶著客人回來了,可一個人影也沒瞧見,便又回到烤雞旁邊,心想:“有一隻翅膀烤焦了!我最好把它割下來吃掉。”於是她把翅膀割下來,吃了,覺得十分美味;吃完之後她又想:“另一隻也得弄下來,不然主人會發現少了東西。”兩隻翅膀都吃掉了,她便動身去找主人,卻沒見到人影。她忽然想到:“誰知道呢?說不定他們根本不來了,半路上在哪兒落了腳。”於是她說:“喂,格蕾特,快活快活吧,既然有一隻雞已經動過了,再喝一口酒,把它整個吃掉;吃完了你也就安生了——上帝賜下的好東西,何必白白糟蹋?”說著她又跑進地窖,痛飲了一大杯,高高興興地把那隻雞吃了個乾淨。一隻雞下了肚,主人卻還是沒回來,格蕾特看著另一隻雞說道:“有了一隻,另一隻也該一樣,它倆是一對;對這隻合適的事,對那隻也合適;我想我再喝一口也不會有什麼壞處。”於是她又暢飲了一大口,讓第二隻雞去和第一隻作伴。
她正吃得津津有味的時候,主人回來了,催促道:「快點,格萊特,客人跟著我馬上就到!」「好的,先生,我這就上菜。」格萊特回答說。這時主人查看了一下桌子是否擺好,又拿起那把準備用來切小雞的大刀,站在臺階上磨了起來。不多時,客人到了,客客氣氣、彬彬有禮地敲了敲房門。格萊特跑去看來人是誰,一見是客人,便把手指壓在嘴唇上說:「噓!噓!趕緊走,走得越快越好,要是讓我主人抓住你,你就倒霉了。他的確是請你來吃晚飯的,可他的打算是割掉你的兩隻耳朵。你聽,他正為這個磨刀呢!」客人聽見了磨刀聲,連忙又一溜煙跑下了臺階。格萊特可沒閑著;她尖叫著跑到主人跟前,喊道:「您可請來了一位好客人!」「呃,怎麼了,格萊特?你這話是什麼意思?」「是這樣,」她說,「他把我剛要端上桌的小雞從盤子里拿走了,帶著它們跑了!」「真是好手段!」主人說,為那幾只肥嫩的小雞嘆息不已。「他哪怕給我留下一隻,也好讓我有點東西吃啊。」他衝著客人喊,叫他停下,可客人裝作沒聽見。於是主人手裡仍舊握著刀,追了上去,嘴裡喊著:「就一隻,就一隻!」意思是叫客人給他留下一隻小雞,別把兩隻都拿走。然而客人只當是讓他交出一隻耳朵,腳下像著了火似的拼命狂奔,好把兩隻耳朵都完好地帶回家去。
據《格林童話》瑪格麗特·亨特英譯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77 篇「Clever Grethel」(德文原題 Das kluge Gretel)譯寫(英文原書為公有領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譯本;書中歌謠按意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