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《太甲》曰:「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活。」此之謂也。

【註釋】《太甲》:《尚書》中的篇名。天作孽:上天降下的災禍。孽,災禍、罪過。猶可違:還可以躲避、還有辦法逃避。違,避開。自作孽:自己造成的罪孽、災禍。不可活:無法逃脫、不可挽救。

【今譯】《尚書·太甲》說:「上天降下的災禍,還可以設法躲避;自己造成的罪孽,就無法逃脫、不可挽救了。」說的就是這個道理。

【講解】孟子引《尚書·太甲》之語,說明禍福多由自身招致的道理:天災尚有躲避、補救的可能,而自己作惡、自招的禍患則往往無法挽回。以此告誡人們要自重自愛、修德慎行,切莫自作自受、自取滅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