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前有个国王的儿子,他一心想要周游世界,身边只带了一个忠心的仆人。一天,他来到一片大森林里,天色黑下来时,他既找不到栖身之处,也不知道该在哪里过夜。这时他看见一个姑娘正朝一间小屋走去;走近一看,那姑娘年轻貌美。他对她说:“亲爱的孩子,我和我的仆人今晚能不能在小屋里借宿?”“噢,当然可以,”姑娘用忧伤的语调说,“你们当然可以,可我不劝你们冒这个险。别进去。”“为什么不能?”王子问。姑娘叹了口气说:“我的继母施展邪术,她对外来的人不怀好意。”他看得很清楚,自己是到了一个女巫的家;但天已经黑了,走不到更远的地方,再说他也不害怕,便走了进去。老太婆坐在炉火旁的扶手椅上,用她那双红眼睛打量着来客。“晚上好,”她粗声粗气地说,装出一副十分友善的样子。“请坐,歇一歇吧。”她把火拨旺,火上一只小锅里正煮着什么东西。女儿提醒两人要谨慎,什么都别吃,什么都别喝,因为老太婆熬制的是害人的饮料。他们一觉睡到清早。等他们收拾停当准备上路,王子已经跨上了马,老太婆才说:“稍等一下,我先敬你们一杯饯行酒。”她去取酒的当儿,王子已经策马而去;那个正在勒紧马鞍的仆人,成了那邪恶女巫端着酒来时唯一在场的人。“把这个给你家主人送去,”她说。可就在那一刻,杯子碎了,毒汁溅到马身上,毒性是那样猛烈,那匹马当即倒地毙命。仆人追上主人,告诉他出了什么事,但舍不得把马鞍丢下,又跑回去取。然而他回到死马跟前时,一只渡鸦已经蹲在上面啄食马尸。“谁知道今天我们还能不能找到更好的东西呢?”仆人说;于是他杀了渡鸦,把它带在身上。此后他们一整天都在森林里赶路,却怎么也走不出去。天黑时,他们找到一家客栈,走了进去。仆人把渡鸦交给店老板,让他做晚饭。不料他们误闯了强盗的巢穴;夜色深沉时,十二个强盗来了,打算杀死这两个陌生人并抢劫他们。动手之前,他们先坐下来吃晚饭,店老板和那女巫也同他们一起坐下,大家合吃一盆汤,汤里切着渡鸦的肉。然而他们才咽下两口,就纷纷倒地毙命,因为渡鸦把马肉上的毒传给了他们。屋里没有剩下别人,只有店老板的女儿;她为人正直,没有参与他们那些丧尽天良的勾当。她为陌生人打开所有的门,把堆积如山的财宝指给他看。但王子说,这一切都归她,他一样也不要,便和仆人继续策马前行。

他们四处游历了很久之后,来到一座城里。城里住着一位美丽却傲慢的公主,她让人传令出去:无论谁给她出一个她猜不出的谜语,那个人就做她的丈夫;可要是她猜出来了,那人的脑袋就得砍掉。她有三天的时间来猜,可她十分聪明,总能在期限到来之前把谜底想出来。已经有九个求婚者这样送了命,这时国王的儿子到了,被她的绝色美貌迷住,甘愿为她赌上性命。于是他去见她,把谜语摆到她面前。“这是什么,”他说,“一个杀死零个,却又杀死了十二个。”她不知道那是什么,想啊想啊,可怎么也想不出来;她翻开自己的谜语书,书里也没有——一句话,她的才智用尽了。她不知如何是好,便命令她的使女爬进那位老爷的卧房,去偷听他的梦,心想他也许会在梦里说话,把谜底泄露出来。可是聪明的侍从代替主人躺在了床上,等使女来到那里,他一把扯下她裹在身上的斗篷,用棍子把她赶了出去。第二天夜里,国王的女儿派去她的贴身侍女,看她能否偷听得更成功些,可侍从同样夺下了她的斗篷,用棍子把她撵了出去。这回主人以为第三个夜晚可以高枕无忧,便躺到自己的床上。这时公主亲自来了,她披着一件雾灰色的斗篷,在他身旁坐下。等她以为他已经睡着、正在做梦时,便开口对他说,希望他能像许多人那样在梦中回答她;可他醒着,把一切都听得明明白白。于是她问:“一个杀死零个,那是什么?”他回答:“是一只渡鸦,它吃了一匹中了毒的死马,因而送了命。”她又追问:“那又杀死了十二个,那是什么?”他答道:“那是十二个凶手,他们吃了那只渡鸦,也送了命。”

她知道了谜底,便想悄悄溜走,可他把她的斗篷抓得牢牢的,她只好把它留在身后。第二天早晨,国王的女儿宣称自己猜出了谜语,派人召来十二位法官,在他们面前把谜底解说了一番。可那年轻人请求听他一言,说:“她夜里溜进我的房间盘问我,不然她不可能猜得出来。”法官们说:“得拿出证据来。”于是侍从把三件斗篷送到了那里,法官们认出其中那件雾灰色的、国王的女儿平日所穿的斗篷,便说:“让人用金银把它绣起来,它就做你的结婚斗篷好了。”

据《格林童话》玛格丽特·亨特英译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22 篇「The Riddle」(德文原题 Das Rätsel)译写(英文原书为公有领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译本;书中歌谣按意译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