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前有这么一个国度,那里夜夜漆黑,天空像一块黑布罩在上头,因为那里从不升起月亮,昏暗中也没有一颗星星闪耀。世界刚刚创造出来的时候,夜晚的光亮还是够用的。三个年轻人有一次离开故土外出游历,来到另一个王国;在那里,每到傍晚太阳隐没到山背后,就有一颗发光的球体挂在一棵橡树上,向四面八方洒下柔和的光芒。借着这光,一切都能看得清清楚楚,只是它不像太阳那么耀眼罢了。旅人们停下来,问一个赶着大车路过的乡下人,那是什么光。“那是月亮,”他回答说,“我们的市长花了三个塔勒把它买下来,拴在那棵橡树上。他得每天往里面添油,把它擦拭干净,好让它一直亮亮堂堂。他干这活儿,每周从我们这儿领一个塔勒。”
乡下人赶车走后,其中一个人说:“这盏灯我们也可以派上用场。我们老家也有一棵橡树,跟这棵一样大,可以把它挂在上面。夜里不用再在黑地里摸索,那该多痛快!”“我来说说我们该怎么办,”第二个人说,“我们去弄一辆马车和几匹马,把月亮拉走。这儿的人尽可以自己再买一个。”“我爬树很在行,”第三个人说,“我把它弄下来。”第四个人找来了马车和马,第三个人爬上树,在月亮上钻了一个洞,把绳子穿过去,将它吊了下来。发光的圆球放进车里以后,他们拿一块布把它盖住,免得有人看出这桩偷窃之事。他们把月亮安然运回自己的国度,安置在一棵高大的橡树上。这盏新灯把光洒遍整片国土,卧室和起居室里都亮堂堂的,老老少少无不欢喜。小矮人从岩石的洞穴里走了出来,穿着红红的小衣裳的小精灵们,也在草地上手拉手围成圈子跳舞。
然而,当月亮的碎片在下界——那里一向一片黑暗——重新合拢到一起时,死人们便躁动起来,从沉睡中苏醒了。他们重新看见东西时,不禁大为惊讶;月光对他们来说已经完全足够,因为他们的眼睛已经变得十分虚弱,承受不住太阳的光辉。他们站起身来,欢天喜地,又恢复了从前的生活方式。有些人去看戏跳舞,另一些人则赶往酒馆,要了酒喝,喝得酩酊大醉,吵闹打架,争执不休,最后抄起棍棒,互相殴打起来。喧闹声越来越大,最后竟传到了天上。
守护天堂之门的圣彼得以为下界爆发了叛乱,便召集了天兵天将——那是准备在魔鬼及其同伙攻打福乐之人居所时击退他们的军队。然而他们并没有出动,于是他跨上马,穿过天堂之门,直奔下界。他在那里镇服了死人,命他们重新躺回坟墓里,然后带着月亮离去,把它挂在天上。
据《格林童话》玛格丽特·亨特英译本(Margaret Hunt, Grimm’s Household Tales, 1884)第 175 篇「The Moon」(德文原题 Der Mond)译写(英文原书为公有领域)。亨特本是格林兄弟 1857 年第七版的英文全译本;书中歌谣按意译出。